编号:2018010843
南宁康誉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原公司名为广西辉越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3009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B00200,宗地号为450102101202GB00014(原宗地号3703019),宗地位于兴宁区昆仑大道北面,四至为:东至00FQN5-00AH4R规划道路,南至00AH4R-00DV41规划道路,西至00DV41-00EAWF国有土地,北至00EAWF-00FQN5国有土地,面积为22355.71平方米。2015年12月4日,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南宁康誉物流有限公司450102101202GB00014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审)字20150072号],重新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应于2016年10月19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0月19日之前竣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10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三塘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及北仑路扩建占用宗地部分用地等原因,导致宗地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