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0602
广西锦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国土合字〔2007〕第21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07B02349,宗地号为0122093,宗地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9号,四至为:东至0007IC-0007I5滨河路,南至0007I5-AV1093南宁市申科软件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至AV1093-AV0159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AV0159-AV0198南宁广科电子信息有限公司、AV0198-AV0196广西申能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北至AV0196-0007IC规划道路。2016年8月31日,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广西锦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0122093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高新)字20160011号],重新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竣工。
上述宗地存在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05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原获批复的总平面图在报建时涉及新旧消防规范的执行问题,影响了该宗地的项目报建,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