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0599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0833号],宗地号为450107008001GB00005,宗地位于南宁市高新区邕武路23号广西林业科学院附属学校旁,四至为:东至00GNUP-00GNVP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路西村老直队,南至00GNVP-00GNVF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路西村老直队,西至00GNVF-00GNUV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路西村老直队,北至00GNUV-00GNUP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路西村老直队,面积为27925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7年4月29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04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受国家机构改革影响,国家暂缓批复该宗地建设项目,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