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0528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审)字20150008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5A19331,宗地号为450103004003GB00141,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南面,四至为:东至0029EU-00CAFA南宁天驰房地产有限公司,南至00CAFA-00HGCM规划道路,西至00HGCM-00HGCN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至00HGCN-00FFR9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00FFR9-0029EU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积为44300.73平方米。2016年9月26日,我局以《关于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450103004003GB00141宗地延期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南国土审(延)函〔2016〕10号],同意重新约定宗地建设项目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动工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03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建设项目因政府实施三通一平的土方开挖及外运尚未完成,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