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10297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字2011073),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1A07659,宗地号为0522950,宗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新村大道与亭洪西路延长线交叉口西南侧,四至为:东至00DXVM - 00DXWA 国有土地,南至00DXWA - 00DXW3 国有土地,西至00DXW3 - 00DXVS 国有土地,北至00DXVS - 00DXVM 国有土地,宗地面积8114.93平方米。2015年12月28日,我局作出《关于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522949 0522950 0522954 宗地延期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南国土审(延)函[2015]23号〕同意该宗地开工时间延长至2016年12月25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8〕第01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建设项目直至2017年7月31日才列入南宁市2017年二期城建计划,导致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