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927
南宁市教育局: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审)字20150001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5A00247,宗地号为450103004003GB00135,位于南宁市云景路中段,四至为:东北至DS0461 - DS133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东南至 DS1335 - 00MYQA 南宁民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至00MYQA - 00MYQ0 云景路,西北至 00MYQ0 - DS0461 规划道路,面积为13248.33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5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内存在10KV高压供电电缆未迁移,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