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859
南宁市西乡塘粮油贸易中心:
我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南宁市西乡塘粮油贸易中心450107007004GB00005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宁土延(高新)字20160001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B12821,宗地号为450107007004GB00005,位于南宁市西乡塘街2号,四至为:东至AS0266-002GI2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至002GI2-AS0276南宁市西乡塘粮油贸易中心、AS0276-AS027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西至AS0274-AS0269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至AS0269-AS0266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面积为2598.40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3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尚未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