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792
南宁市峙村河水库管理所: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字2013046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A01189,宗地号为450107008203GB00003,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延长线西面,四至为:东至00H4B4-00H4BC国有土地,南至00H4BC-00H4BB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永宁村,西至000H4BB-00H4B9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永宁村,北至00H4B9-00H4B4国有土地,面积为2409.48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6月6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28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项目用地因不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影响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家峰 0771-5609287)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