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761
南宁市盛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0020),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0B02137,宗地号为0423034,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南面,四至为:东至002Y6Z - 002Y6V 规划道路, 南至 002Y6V - 002Y79 规划道路,西至002Y79 - 002Y76 规划道路,北至002Y76 - 002Y6Z 国有土地,面积为17918.32平方米。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0423034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3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昆仑大道南侧2、4号路未修通及海绵城市竹排冲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艳英 0771-560940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