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760
南宁市小花园酒楼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2035),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1B09407,宗地号为0802282,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北面、青秀区政府西面,四至为:东至00F2BV-00F2C1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莫村社区、国有土地, 南至00F2C1-00F2BX国有土地,西至00F2BX-00F2BW仙葫大道,北至00F2BW-00F2BV国有土地,面积为21695.15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3年2月25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6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土地置换手续未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艳英 0771-560940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