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644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字2013060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32013A00659,宗地号为450103000000GB00001,宗地位于佛子岭路,面积为51126.48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4年1月2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3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项目涉及的中石化屯里油库整体搬迁工作未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莉 0771-5609287)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