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643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字2013062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B13225,宗地号为450105004206GB00020,位于经开区金阳路东侧、国凯大道南面,四至为:东至00HA0B-00HA0A 规划道路,南至00HA0A-00HA0M 规划道路,西至00HA0M-00HA0L 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北至00HA0L-00HA0B 规划道路,面积为94324.78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4年9月17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4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在交地前未完成地下管网架构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家峰 0771-5609287)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