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604
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501002013B13260,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3144号),宗地号为450109100211GB00008,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八鲤工业区,四至为:东至00H5VP-00H5VW规划道路;南至00H5VW-00H5VV规划道路;西至00H5VV-00H5VR规划道路;北至00H5VR-00H5VP规划道路。面积为23031.6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1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南宁市邕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邕发改登字〔2013〕16号登记备案证撤销期间报建手续停滞,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若晖 0771-5609405)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