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545
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和德村和德十五组:
我局向你组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高新)字2015004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5A18854,宗地号为450107010012GB00072,宗地位于南宁市相贤路与军安路交叉口西面,四至为:东至00N96D-00N96C军安路;南至00N96C- 00LDUJ 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和德村十四组;西至00LDUJ -00LDUM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和德村十四组;北至00LDUM-00N96D相贤路。面积为3720.07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3月26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组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2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受地块清表问题和协调解决地块界限争议问题的影响,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荣桓 0771-5609287)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