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448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补)2011031,电子监管号:4501002011A07639),宗地号0519928,位于富乐路东段,面积为45718.59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0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征拆工作未完成,导致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敬彬 0771-5609405)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