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447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字2012070,电子监管号为4501052011A00189),宗地号为2601242,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古镇,四至为:东至00EPJC-00EPJB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南至00EPJB-00EPJH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西至00EPJH-00EPJD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北至00EPJD-00EPJC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面积为2789.43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3年5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06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因部分被征地村民对已签订的补偿协议有异议及补偿款分配纠纷引发村民阻挠施工,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若晖 0771-5609405)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