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445
广西祥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协2005-0026号)及《邕宁县长塘镇人民政府机关职工集资建房小组005宗地延期建设补充协议》[南国土审协(延)[2014]36号],宗地号为450103450001GB00016,位于仙葫东区五合大学城内,四至为:东至00EETY- 00EETX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西至00EETW- 00EETV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南至00EETX- 00EETW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北至00EETV- 00EETY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社区。面积为3333.35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3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三通一平未完成,无进场施工道路,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荣新0771-560940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