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368
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501052012A00365,编号:南宁土划字2012093),宗地号0507102,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面积为55398.17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0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0507102宗地建设项目2012年作为前期工作项目列入城建计划,由于建设条件不成熟,未列入2013年、2014年、2015年城建计划,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若晖 0771-5609405)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