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2055
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与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1066),电子监管号:4501002011B07427,宗地号为5007021,宗地位于南宁市五象大道南侧,宗地四至为东至:00BNSW-00BNT2规划道路; 南至:00BNT2-00BNT5规划道路;西至:00BNT5-00BNTB规划道路;北至:00BNTB-00BNSW规划道路,面积为17552.72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受市政供水管道影响及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之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的影响,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业基 0771-495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