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10212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南乡村五组:
我局向你组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南宁土划字2013070),电子监管号为4501052013A00099,宗地号为450105003209GB00023,宗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以西、定津路以北,宗地四至为:东至00H7UG-00H7UK国有土地;南至00H7UK-00H7UJ国有土地;西至00H7UJ-00H7UH国有土地;北至00H7UH-00H7UG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南乡村六组,面积为2063.21平方米,规定动工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7〕第00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周边市政道路一直未能完成建设,导致该宗地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黄焕海 联系电话:0771-5609405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