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1024
南宁润豪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与深圳润豪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字2013033),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B01095,宗地号为450107009202GB00008,宗地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江北大道北侧、鹏飞路东侧,地块四至为:东至00GUKL - 00GUKP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南至00GUKP - 00GUK5江北大道、西至00GUK5 - 00GUKA 鹏飞路、北至00GUKA - 00GUKL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面积为29903.05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6月4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05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因地块周边道路等配套设施未完善,导致宗地建设项目未能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家峰 0771-560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