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926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字〔2014〕025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4A15812,宗地号为450103004000GB00004,宗地位于南宁市凤岭北片区,宗地面积为20282.32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08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凤娟 0771-560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