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611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字2012126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32012A00287,宗地号为450103004003GB00012(原宗地号0420598),宗地四至为:东至00FM34-0006G6国有土地,南至0006G6-00FM24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至00FM24-00FM23国有土地,北至00FM23-00FM34国有土地。宗地面积为805.44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6〕第19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高坡岭路建设征用你公司红星生活区805.44平方米住宅用地后在该生活区北面补偿相同面积的用地,补偿后该宗地需与红星生活住宅小区地块合并作规划总平调整,导致动工开发延迟,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凤娟 0771-560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