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542
广西昆泽药业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服)字2014002号],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4B12859,宗地号为450107008202GB00001,宗地四至为:东至00KXG2-00KXG9 园艺路;南至00KXG9-00KXFY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至00KXFY-00GRK5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至00GRK5-00KXG2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面积为66667.73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2月26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6〕第02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范围内有高压线尚未迁移,导致宗地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蒙兰绕 0771-560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