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535
南宁市世源冷气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与你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3078),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3B13816,宗地号为450102101202GB00018,宗地四至为:东至 00EAWE - 00EAWG 规划道路,南至00EAWG - 00EAWF 南宁康誉物流有限公司,西至00EAWF - 00DUTM 国有土地,北至00DUTM - 00EAWE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面积14049.62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11月6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6〕第00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450102101202GB00018宗地因市政道路未修通和自来水管道未修建完成导致动工开发延迟,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艳英 0771-560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