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293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字2013081号),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501032013A00635,宗地号为450103004003GB00065,宗地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片区26号路,面积为8624.67平方米。规定宗地建设项目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开工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07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450103004003GB00065宗地未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导致动工开发延期,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艳英 0771-5609408)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