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232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公司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南宁土划字2013051号),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501032013A00550,宗地号450103450005GB00045号,宗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东段,面积为2236.74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088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450103450005GB00045宗地未能完成征地拆迁,导致无法开工建设,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