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601231
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2A12522,宗地坐落于兴宁区东沟岭片区,面积为6447.01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3年12月13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11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0402451宗地建设项目未列入2013、2014、2015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导致动工开发延期,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