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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南宁土出字2013074号、电子监管号:4501002013B13508],地块四至为东至00HG6P-00HG6T 规划道路,南至00HG6T-00HG6R 规划道路,西至00HG6R-00HG6Q国有土地,北至00HG6Q-00HG6T 国有土地,面积为29373.99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2013年10月10日)。
上述地块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09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是27号道路标高误差问题和二号轨道Ⅳ号出入口的规划调整导致该宗地未能按期动工建设,属因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情形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我局将与你单位进行协商处置,协商一致后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请予以配合。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