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我局向你单位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501002012A12914),地块四至为:东至00GP1T-00GP2A龙祥路,南至00GP2A-00GP25规划道路,西至00GP25-00GP1Y规划道路,北至00GP1Y-00GP1T规划道路,面积为97725.74平方米,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之前。
上述地块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南国土资字〔2015〕第 02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是因为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城市规划修改,宗地内存在市政规划道路和街头公共绿地,且目前一直存在规划调整之中,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我局将与你单位进行协商处置,协商一致后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请予以配合。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