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项目编号4)
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审批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
二、实施对象: 需办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
三、受理部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或各城区分局窗口。
四、实施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条件: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手续的用地项目
六、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基本材料
1、建设单位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申请报告(原件1份);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3、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规划许可证、审批单(或规划用地批复)、规划定点红线图(复印件5份);
5、权属地类面积分析成果(包括⑴项目用地权属审核附图(3份);⑵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3份);⑶)公益、实际用地面积量算表及草图(2份)
6、经办人委托书(原件1份);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南宁市交通图或旅游图(原件1份,要求在图上标注建设项目用地位置);
(二)属南宁市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圈外单独选址项目的
1、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5份)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印件5份)
3、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的批复或其他设计的批准文件(复印件5份)
4、涉及占用林地的,必须提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占用林地批准文件(复印件5份)
5、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审查认定意见(复印件5份)
6、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是否压覆重要矿床审查认定意见(复印件5份)
7、总平面布置图(复印件5份)
8、自治区国土厅组织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意见及专家签名表(占用基本农田的)(原件1份)
9、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评审表、专家签名表(原件1份,依法由自治区政府审批用地的,不需编制报告书)
10、自治区发改委就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且需报国务院审批用地。)
注:
1、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圈内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受理,需提供材料(一)。
2、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圈内的分为两类,①位于开发区或新区范围内的由开发区或新区国土分局受理;②其余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受理。需提供材料(一)。
3、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城镇圈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分为两类,①跨城区的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受理;②其余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国土分局受理。需提供材料(一)、(二)。
4、项目用地权属审核附图(基本要素:项目范围线、界址点号、权属名称、地块号、地类名称或代码、地类界线、权属界线、地形、备注信息、图框等;制图要求:采用全国第二次调查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现状数据,明确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性质、登记发证情况、历年已报批等数据)
5、“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
七、行政收费及其依据:
1、征地管理费:耕地1000亩以上、非耕地2000亩以上,按征地费总额的2.1%收取;耕地1000亩以下、非耕地2000亩以下,按征地费总额的2.8%收取。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管理费按规定的收费项目的70%收取。
2、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征收标准为:水田30元/平方米,旱地20元/平方米;占用一般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征收标准为:水田20元,旱地12元/平方米。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耕地开垦费水田12.75元/平方米,旱地7.5元/平方米。
依据:
1、《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桂价费字[2001] 250,
八、法定办结时限:无
九、承诺办结时限:无
十、:申请书示范文体(附后)
十一、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附后)
关于申请办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手续的报告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为×××项目建设业主,负责该项目实施建设。
目前,该项目已经×××以×××号文件批准立项(核准、备案),取得×××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定点红线图(许可证编号:×××),(属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需填写“×××以×××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并经×××以×××号文件批复通过了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项目拟用地位于×××,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功能分区及用地面积)×××用地×××公顷,×××用地×××公顷。
为使该项目顺利进行和早日动工,特申请办理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手续,请予办理为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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