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审批(利用科)
二、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1、申请用地报告,(原件1份)
2、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土地证(原件)
4、经受理审查后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三、许可费用:收益金缴纳的计算标准。
四、审批时限:自受理用地单位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缴费通知书。
大厅咨询电话:3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