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科)
二、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1、申请用地报告(原件);
2、申请单位资格认定材料
①申请者为企业或有限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申请者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③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有批准立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或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红线图(复印件2份,整幅复印);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各2份);
8、经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整幅复印件2份);
9、属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的,提供项目批文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10、属大型建设项目用地,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批文及文字说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复印件1份);
11、南宁市交通图(原件1份,标注用地位置);
12、经受理审查后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三、许可费用:征地成本和开发成本(按实际收取)。
四、审批时限:36个工作日。
大厅咨询电话:3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