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
?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对新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意见,提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制国土”建设,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系列大政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增强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要求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严格遵守法律,确保法制统一, 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督的关系,坚持严格管理与有效服务的统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滥用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要求,力争在五年内使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监管手段进一步强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显著提高;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协调统一、结构合理的国土资源规范体系。国土资源地方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符合规定的权限及程序,立法理念进一步更新、立法技术得到质的提高、立法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所必需的各项制度建设、配套措施基本健全。
——科学、民主、规范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逐步建立。依法合理界定国土资源系统的行政决策权限,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政务信息更加公开。提供的信息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制定的政策、规划和作出的决定相对稳定,科学性、前瞻性、有效性更强。
——国土资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高效、及时、便民、有利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土地和矿业权纠纷案件得到有效调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提高。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国土资源系统应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危机管理、抗风险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国土资源政策、制度得到认真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得到有效纠正,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打击,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并得到有效维护。
——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基本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国土资源系统的层级监督和接受人大、政协、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机制和制度基本建立,专门监督得到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显著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构建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进一步理顺批地、征地、供地、发证、管地、管矿等工作链条。在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环节等方面进行重点规范和创新,特别是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建设用地供应、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报批监管、土地综合治理、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执法监管等方面破解难题,主动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构建土地管理新机制。
?2、继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建设,建立以规划、政策、信息、行业准入为主要手段的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体系,调控土地,矿产资源的供求,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继续落实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国土资源市场体系。
3、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窗口办文”、“一站式”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增强网上政务信息发布、基础信息提供、登记和审批业务受理、信息查询和反馈的能力,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不断完善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动态梳理、公布机制,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坚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的权益侵害;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行政执法的程序性错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继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
6、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两个环节。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制定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违法行政、不当行政的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励办法,实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7、规范案卷评查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行政强制等案卷评查制度。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完善案卷管理归档制度,将照片、技术鉴定及见证、公证等多种证据材料全部归档,实现案卷管理的规范化。
?(三)?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工作法制化
8、突出立法重点,逐步完善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行政权力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今后五年国土资源管理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建章立制的同时,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体系的构建工作。
9、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发挥立法咨询员的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机制,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建立听取和采纳意见的说明制度,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
10、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拟定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论证和法律论证,确保准确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起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人为本、凡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采取组织听证、座谈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布,重点加强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工作,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11、加强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坚持立“新法”和改“旧法”并重,对已经不适应客观形势需要和发展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实践的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位法已经修改和废止,依据其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建议,提请立法机关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依法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2、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以规范重大决策为重点,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快实现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13、建立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重点对资源承载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社会稳定、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建立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调查论证、会商分析、综合研判的国土资源重大决策风险化解机制。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14、继续推行法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农用土地开发、矿业权设立、延续与变更审批等法定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内部会审,提高内部会审效果,促进依法决策。
15、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万博体育官网,manbetx体育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采取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拟定征地(占地)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探矿权采矿权、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群众和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充分听取意见。
16、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国土资源行政决策绩效评估、跟踪反馈和行政问责制度。定期对本部门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国土资源决策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应急和争议解决机制,防范、化解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和纠纷
17、妥善处理各类国土资源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认真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协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探索防范、处理国土资源重大突发事件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方式,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18、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评、信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反馈与政策研究联动机制,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应及时修订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接访制度,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对待和妥善解决群众通过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于萌芽状态;积极推进依法治访工作机制的建立,积极探索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的治本之策,从源头上控制涉地信访问题的发生。
19、完善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群众的自救、避险、减灾能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社会共防的应急防控机制,使应急管理不断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轨道。
(六)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监督
20、强化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接受质询;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土地、矿产资源审批专门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参与监督作用;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活动;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认识行政诉讼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要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诉讼尤其是败诉案件进行归类、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争议的产生。
2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化解矛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完善复议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新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研究建立简易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或者违反行政复议法其他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22、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完善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要逐一登记,限期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要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
23、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落实层级监督的组织力量,完善层级监督的制度,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对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等行为要依法查处。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
(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4、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尤其要熟悉、精通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能力。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专题法制讲座至少2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采取中心组学习的方式集中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学习。
25、加强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要提高对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的认识,把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制度。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按照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紧紧围绕通用法律知识和国土资源专业法律知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开办普法、国土资源业务知识讲座,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考核和检查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教育培训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公务员培训激励机制,把学习培训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6、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干部依法行政奖惩机制。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确定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程序,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严格奖惩,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奖惩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
27、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任务。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更新观念,自觉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各项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组织领导,市局每年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法制工作机构要抓好具体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具体职责,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将本规划落到实处。市局办公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报告。
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分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规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局每年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消极、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分局要定期向市局专题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四)继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推进职能转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政策、发布决定、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时,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同时,法制工作机构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