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耕地数据准确性,确保调查成果质量,经研究,现将坡度图及耕地田坎系数成果审查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应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及其他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坡度图制作和耕地田坎系数测算。
二、各省(区、市)调查办公室对坡度图及耕地田坎系数成果验收后,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方法有无原则性问题;与相邻地区或相似地区的差异;与原有系数的差异等。全国调查办将对部分省份进行外业抽查。
三、各省(区、市)应加强成果分析,特别是和土地详查田坎系数的对比分析。
四、提交成果资料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坡度图及耕地田坎系数成果确认资料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