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于近期出让下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用地项目清单
序号 |
地块名称 |
区域 |
位置 |
拟出让面积(亩)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备注 |
1 |
科园大道东侧、科德路北侧地块 |
高新区 |
科园大道东侧、科德路北侧 |
46.62 |
≤3.1 |
城镇住宅、商业(≤5%) |
— |
2 |
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西乡塘区 |
西乡塘区发展大道西面、丰达东二路北面 |
58.522(其中实际用地面积为45.289亩,幼儿园用地面积为9.232亩,绿化用地面积为4.001亩。) |
>1.0且≤3.5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商务金融(城镇住宅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85%,其余为零售商业和商务金融) |
1.配建一处12 班幼儿园位于地块西南侧,需独立占地(纳入出让范围),且与市政道路相邻,用地面积不少于 6154.77 平方米。 2.项目出让蓝线图中绿化用地面积约 2667.64 平方米,仅可用于建设发展大道绿化带。此部分绿化用地可作为净用地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但不纳入绿地率指标。 |
3 |
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陈东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用地14、16、18地块) |
西乡塘区 |
西乡塘区大学西路南面 |
24.230 (地块14) |
>1.5且≤5.35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5%) |
1.须在陈村路西面、大学东路南面配建一处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班数不少于15班的幼儿园(幼儿园班数及建筑规模以教育部门确定为准),用地面积3823.15平方米,容积率≤1.32,不纳入出让范围。根据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要求,配建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58平方米。 2.地块竞得人取得用地后须在陈村小学原址进行拆除重建工作,拟建建筑面积不少于8967平方米,用地面积3945平方米,且需在14、16、18地块首次报建时与幼儿园一同配套报建,在满足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前提下,小学总平面图需表达整个地块旧改方案的建设内容。 |
49.499 (地块16) |
>1.5且≤5.5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3%) | |||||
9.888 (地块18) |
>1.5且≤5.57 |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5%且≤10%) |
二、有意者即日起可电话咨询地块详细规划指标、地价等相关情况
三、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谢源、林芳婷、王舟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160、5609446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