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GC2023-004地块由两宗地组成,总出让面积为76450.21平方米(折合114.68亩),具体情况为:
地块一位于青秀区火车东站南广场东侧,宗地号:450103004003GB00844,出让蓝线图编号 NNCR0101202200033号,出让面积为9795.02平方米(折合14.7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2.0且≤3.0;建筑密度>22%且≤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2-227)的规定执行。
地块二位于青秀区金仑路东侧、虎岭大道北侧,宗地号:450103450003GB00198,出让蓝线图编号 NNCR0101202200083号,出让面积为66655.19平方米(折合99.98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零售商业用地40 年、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容积率>2.0且≤2.5,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比≤1%,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严格控制建筑高度80米的栋数,建筑高度需高低错落有致、富有层次韵律。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2-453)的规定执行。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16万元/亩,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按不少于起始总价20%计为人民币8230万元(其中地块一1230万元,地块二7000万元)。
二 、主要建设要求
(一)地块一建成物业建筑产权面积由竞得人持有10000平方米,自持至少20年(持有时间的起始时点以规划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自持期间竞得人不得将自持部分的建筑面积进行销售,不得引入第三方投资者进行变相销售(以租代售)。在自持期间市住建部门在核发项目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时,对自持物业不予核发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
(二)在地块成交后15个工作日前,竞得人须在青秀区引入1家世界100强建筑业企业总部和不少于2家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并承诺在青秀区经营10年以上,产值纳入青秀区统计,支持青秀区发展。除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青秀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因素外,不得迁移企业注册地。待地块一物业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60日内,竞得人协调将上述引入的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地块一商务办公物业内。
(三)地块二住宅商品房的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须按以下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办理:
1. 在青秀区引入1家世界100强建筑业企业总部和不少于2家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并经青秀区人民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地块二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且累计申请销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30%;
2. 在地块一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并经青秀区人民政府认可后,可累计申请销售地块二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50%;
3. 在地块一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封顶并经青秀区人民政府认可后,可累计申请销售地块二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95%;
4 .在地块一工程建设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经青秀区人民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地块二剩余部分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
(四)竞得人须按照与青秀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履约监管协议书有关约定执行,并由青秀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GC2023-004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两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个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按单价均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3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20日18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3年2月21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2月6日8时至2023年2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六、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王舟、谢源
联系电话:0771-5609189、5609177、5609187(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s://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7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