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桂自然资规〔2020〕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3号)的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五象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的申请,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450108100209GB00155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转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ZR2023-001地块位于良庆区振邦路34号,宗地号为450108100209GB00155,宗地面积为19988.62平方米(折合约30亩)。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五象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批准用途: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2017年12月27日起,2067年12月27日止)。
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55%,绿地率≥1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7%。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1]的规定执行。
ZR2023-001地块转让起始总价为人民币2540.55万元(折合约84.7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宗地建成后用于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储备粮存储任务,竞得人须严格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1]和仓储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竞得人应继续履行就该宗地转让前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宁土出(五象)字2017042号)、《仓储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并承担相应的违规违约责任。
三、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粮食行政部门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
(二)竞买申请人须从事军粮的采购、配送;粮食收购、存储、销售;装卸服务,农产品仓储、低温仓储、通用仓储(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项目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转让方式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转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转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本期转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6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2月6日17时3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转让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1月26日8时00分至2023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许雅鑫 罗燕
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66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五象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峻
联系电话:0771-5607129、5662982
联系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9号
八、查询网址: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www.nntdejsc.cn(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平台)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2023年1月6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