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22-064地块位于江南区上津路以北、邕津路以东,宗地号为450105003209GB00198,实际出让面积为30993.43平方米(折合46.490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配建一处12班幼儿园,位于地块外西北侧,用地面积不小于6163.83平方米,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不纳入出让范围,建成后需无偿移交。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2-121)的规定执行。
GC2022-06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800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本项目须配建一处12班幼儿园,位于地块外西北侧,用地面积不少于6163.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908平方米。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按56万元/亩计收,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在幼儿园建成并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与江南区人民政府(或教育部门)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幼儿园设施产权转移登记。无偿移交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竞得人须按照与江南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有关约定执行,由江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开发建设或未能在首栋竣工的 住宅楼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教育设施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划拨的配套教育设施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GC2022-064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2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1日18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2年10月12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10月12日17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六、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 ?
联系人:林芳婷、覃川
联系电话: 0771-5609160、5609196、5609187(传真)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 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5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