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2-039地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以东、夏林路以南, 用于建设那黄11号农民安置项目,宗地号为450108100207GB00169(地块一),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0113202200021号,实际出让面积为132480.09平方米(折合198.7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450108100207GB00169宗地(地块一)容积率>3.0且≤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内须配建1所24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23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007平方米;设置社区菜市(店)不少于1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处,设于建筑的一、二层。
450108100207GB00091宗地(地块二)为项目配建的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55698.6平方米(折合83.55亩),须配建1所42班小学,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GC2022-039地块竞得人,容积率>0.43且≤1.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上述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2-0149]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2-0149]的规定执行。
GC2022-03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7757万元。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自然)2022-0149]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自然)2022-0149]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2〕0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地块二(配建小学用地)划拨给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为56万元/亩,竞得人需出资建设(含土地价款和建安费用)一所42班小学。地块一内配建的幼儿园和地块二建设的小学项目的设计方案须获得城区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建成后,幼儿园、小学的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及小学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小学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并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三)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在土地成交现场签订《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村民委员会或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并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四)地块一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3260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56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93600平方米,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3400平方米,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780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7800平方米)。该13260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由政府按7052元/平方米出资回购。
(五)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326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六)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32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七)竞得人须在地块一内各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处,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政府。
(八)地块一内设置不少于1处社区菜市(店),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处,设置于建筑一、二层,并计入安置商业。
(九)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十)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安置房部分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回建安置房的竣工验收,且项目用地安置房应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项目用地其他非安置房部分须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三、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成交地价款20%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支付,剩余的30%成交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二)地块二建设的小学拟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具体引入的学校由良庆区人民政府与南宁市教育局对接落实。
(三)被安置群众选房率达到10%以上,良庆区人民政府配合竞得人办理项目商品房预售证。
四、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五、公开出让方式
GC2022-039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8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7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2年6月28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6月2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8时00分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九、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汇、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谢源、叶青松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446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十、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