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1-081地块位于良庆区渌仙路以南、坛泽路以西,该地块包含450108100207GB00155(地块一)、450108100207GB00156(地块二)和450108100207GB00157(地块三)三宗地,用于建设坛泽村11、12、15号农民安置项目,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2100011号。三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08223.66平方米(折合162.335亩),其中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30609.24平方米(折合45.914亩),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56895.53平方米(折合85.343亩),地块三实际出让面积20718.89平方米(折合31.078亩)。三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450108100207GB00155宗地(地块一)容积率>3.0且≤3.5,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450108100207GB00156宗地(地块二)容积率>3.0且≤3.7,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须配建1所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7698.46㎡,建筑面积不少于5004㎡;配建1处的农贸超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位于商业的一、二层。
450108100207GB00157宗地(地块三)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
上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地块一、二、三沿水系首排住宅塔楼建筑高度≤60米;地块一、二、三合设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9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一、二、三合设一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地块一、二、三合设一处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用房,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900平方米。
上述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79]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79]的规定执行。
GC2021-08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00万元/亩(楼面地价3847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221万元(其中地块一为8265万元,地块二为15362万元,地块三为5594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注:位于地块三南面的450108100207GB00158宗地(地块四)为小学项目用地,须配建1所42班小学,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GC2021-081地块竞得人,用地面积为39859.55平方米(折合59.789亩),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79]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79]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1〕1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土地成交现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小学建设协议书》,同时与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
(三)地块四为配建小学项目用地,划拨给GC2021-081地块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竞得人需出资建设(含土地价款和建安费用)一所42班小学。地块二配建的幼儿园和地块四配建小学项目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及小学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小学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且均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四)该项目须建设不少于108800㎡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28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6800㎡,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0㎡。
(五)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088个。
(六)竞得人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27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七)竞得人须在地块一、二、三各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处,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政府。
(八)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九)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十)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安置房部分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回建安置房的竣工验收,且项目用地安置房应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项目用地其他非安置房部分须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三、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成交地价款20%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支付,剩余的30%成交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二)地块上的弃土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清理。
(三)自《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竞得人须提供合理且符合规范要求的总体规划及单体设计方案给良庆镇人民政府两份,其中由良庆镇人民政府及时转交集体经济组织一份征求意见。竞得人总体规划及单体设计方案涉及农民安置物业相关部分的设计方案,应与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沟通对接,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的意见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规范要求及政策规定的应予以采纳,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纳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如果在竞得人送达属地良庆镇人民政府项目总体规划及单体设计方案之日起20日内,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与竞得人就安置物业部分的设计方案未能协商一致的,则由良庆区人民政府主导推进方案设计和项目报批工作。安置物业部分的设计方案须经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或良庆镇坛泽村民委员会、良庆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可并盖章同意后,方可向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展报批工作,不能以此为由延期。
(四)当被安置农民选房率达到10%时商品房预售比例为50%,选房率累计达到20%时商品房预售比例累计为80%,选房率累计达到30%时剩余商品房可预售。
(五)项目地块中的商业、住宅占比根据村民安置工作实际需要在地块内整体平衡,其余各项指标均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商业、住宅占比整体平衡后,各地块均不涉及土地出让价款的补缴或退还。
四、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五、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本次出让的三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三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最终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建筑面积108800㎡按6828元/㎡由政府出资回购。
六、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1年11月29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8时00分至2021年12月1日上午10时00分。
九、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赖琼、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龚斌、覃永强
联系电话:0771-5609176、5609181、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十、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9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