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将拟于近期公开出让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信息发布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所属城区 |
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用途及规划指标 |
1 |
邕宁区 |
邕宁区邕宁区八鲤路南面、仁信路东面 |
231.95 |
地块一和地块二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地块一130.70亩,容积率>2.5且≤3.0;地块二101.25亩,容积率>2.0且≤2.5。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审批号:(邕宁规)202000010号]的规定执行。 |
2 |
青秀区 |
东葛路北侧、茅桥路4号 |
38.680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1.5且≤3.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5%,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125)的规定执行。 |
3 |
兴宁区 |
平云大道东侧、汽车城南路南侧 |
99.34 |
地块一和地块二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地块一41.69亩,容积率>2.5且≤3.0;地块二57.65亩,容积率>2.5且≤3.0。 |
4 |
兴宁区 |
平云大道东侧、汽车城北路北侧 |
69.27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5且≤3.0。 |
5 |
兴宁区 |
邕武路东侧 |
145.00 |
地块一30.78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容积率>2.5且≤3.0;地块二114.1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1.5且≤2.0。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048)和(审批号:2021-049)的规定执行。 |
6 |
兴宁区 |
合宾路东侧、二塘北里南侧 |
130.00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1.5且≤2.2,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1-3%,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079)的规定执行。 |
7 |
兴宁区 |
昆仑大道北侧 |
174.19 |
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且≤2.2,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1-3%,其余为住宅。 |
8 |
兴宁区 |
兴宁区长岭大道东侧、天德路北侧 |
143 |
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且≤2.2,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1-3%,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161)的规定执行。 |
9 |
兴宁区 |
兴宁区厢竹路以南、建兴路以东 |
100 |
地块一21.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容积率>2.5且≤3.0;地块二79.39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业,容积率>3.0且≤3.5,住宅占比45%-49%,其余为商业服务业。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098)和(审批号:2021-100)的规定执行。 |
10 |
高新区 |
综保区华威路南面、金良路北面 |
73.58 |
地块为安置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1.0且≤3.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12%,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21-042)的规定执行。 |
11 |
高新区 |
综保区华威路南侧、华海路西侧及平乐大道西侧、华威路南侧 |
165.976 |
A、B地块均为安置用地(A地块41.505亩,B地块124.471亩),A、B地块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均为>1.5且≤3.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均占计容总建筑面积≥12%且≤15%,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21-0412)的规定执行。 |
共计11个项目 |
1370.98 |
以上地块的详细出让面积及规划指标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二、有意者即日起可到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并可领取相关材料。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青松、朱爱娇
联系电话:0771-5609446、 5609167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