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基本情况
GC2021-073地块由三个地块组成,总出让面积为259294.46平方米(折合388.942亩),具体情况为:
出让蓝线图编号NNCR0101202100045号地块(地块一)位于江南区同乐大道以西、上津路以北,宗地号为450105003209GB00184,出让面积为59676.01平方米(折合89.514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出让蓝线图编号NNCR0101202100066号地块(地块二)位于江南区同乐大道以西、上津路以北,宗地号为450105003209GB00183,出让面积为82431.25平方米(折合123.64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出让蓝线图编号NNCR0101202100067号地块(地块三)位于江南区同乐大道以东、上津路以北,宗地号为450105003209GB00141,出让面积为117187.20平方米(折合175.78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容积率≥2.5且≤3.0,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5%,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涉及轨道控制范围,建设时应征求轨道相关部门意见。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080]的规定执行。
地块二:容积率>2.0且≤2.5(其中住宅容积率为≤2.375),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在地块西侧配建一处不少于30班的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28372平方米,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106)的规定执行。
地块三:容积率>2.0且≤2.5(其中住宅容积率为≤2.375),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涉及轨道控制范围,建设时应征求轨道相关部门意见。在地块东南角配建一处不少于18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0951平方米,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在地块西侧配建一处不少于36班的初中,用地面积不少于45093平方米,独立占地,独立出入口。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1-108)的规定执行。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1000万元;地块三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在开发建设中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1.竞得人须自持并整体运营地块一零售商业计容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一座购物中心(不包括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其中包含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超市、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的大型影院及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儿童主题乐园,且持有时间不低于20年(持有时间的起始时点以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购物中心须在签订《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24个月内满铺开业。
竞得人需在地块一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室外商业街,由竞得人(含其控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子公司)须对室外商业街统一招商。
2.竞得人须在地块一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并自持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物业,且持有时间不低于15年(持有时间的起始时点以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竞得人须在自持的商务办公物业内引进一家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100亿元/年的文化影视类A股上市企业设立广西区域总部入驻,该上市企业广西区域总部需在江南区连续经营不低于15年,期间不得迁出江南区,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年,缴纳经营税收(房、土两税不计入,本项目基建税收不计入)不低于800万元/年;引进一家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10亿元/年的主题乐园运营企业设立广西区域总部入驻,该企业广西区域总部需在江南区连续经营不低于15年,期间不得迁出江南区,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缴纳经营税收(房、土两税不计入,本项目基建税收不计入)不低于200万元/年。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上述两个企业广西区域总部引进手续,将登记注册地址迁入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待本项目商务办公楼建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60日内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自持的商务办公物业内。
竞得人需引进一家具备2个及以上公共建筑类绿色建筑运营经验的商业管理公司(即已获得公共建筑类绿色建筑运行一星级或以上等级运行标识不少于2个)对购物中心进行运行管理。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需向江南区政府提供竞得人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竞得人在地块一内自持的所有物业,自持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如需整体抵押的(抵押权人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竞得人应将本协议内容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并获得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确认;如需整体转让的,竞得人须先取得江南区政府书面审核意见。
4.竞得人在江南区辖区内引入两个广西区域总部企业和商业管理公司前,不予申请办理本项目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竞得人在引入两个广西区域总部和商业管理公司并经江南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的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累计申请销售住宅商品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住宅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50%;在自持购物中心主体封顶并经江南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的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累计申请销售住宅商品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住宅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75%;在自持购物中心整体开业并经江南区政府认可后,方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剩余部分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市住建部门在核发项目预售许可时,按上述建设要求进行办理。由江南区政府和市住建部门共同监管。
竞得人须按照与江南区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履约监管协议书》有关规定执行,由江南区政府负责监管。
(二)竞得人须在地块二西侧配建一处不少于30班的小学,用地面积不少于28372平方米,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须在地块三东南角配建一处不少于18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0951平方米,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须在地块三西侧配建一处不少于36班的初中,用地面积不少于45093平方米,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用地的划拨地价款均为56万元/亩。建成后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该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竞得人须按照与江南区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小学建设协议书》《配套初级中学建设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地块二和配套教育用地在开工前,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不接受联合竞买。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GC2021-073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三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三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三个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按单价均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6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5日18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1年10月26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8时至2021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谢源、叶青松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446、5609158(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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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