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1-072地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2100005号,包含450108100202GB00142(地块一)和450108100202GB00143(地块二)两宗地,两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57937.02平方米(折合86.906亩),其中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37457.00平方米(折合56.186亩),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20480.02平方米(折合30.720亩)。两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450108100202GB00142宗地(地块一)容积率>2.0且≤3.1(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15%且≤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450108100202GB00143宗地(地块二)容积率>2.0且≤3.1(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15%且≤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地块一、二均须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各一处,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一、二均须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各一处,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地块一、二配建的党群服务中心集中设置于地块一,不少于1处,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0㎡/处,并符合桂组发〔2020〕10号文要求,建成后按要求服务周边。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38]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38]的规定执行。
GC2021-07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033万元(其中地块一为11012万元,地块二为6021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注:1、位于地块二南面的450108100202GB00119宗地(地块三)为幼儿园项目用地,配建1所21班幼儿园,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GC2021-072地块竞得人。用地面积为9366.68平方米(折合14.050亩),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
2、位于地块二南面的450108100202GB00083宗地(地块四)为小学项目用地,配建1所48班小学,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GC2021-072地块竞得人。用地面积为44916.95平方米(折合67.375亩),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
3、位于地块一西北面的450108100202GB00144宗地(地块五)为名木园项目用地,土地批准用途为公园与绿地,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GC2021-072地块竞得人。用地面积为147234.29平方米(折合220.851亩),土地划拨价款为60万元/亩。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 2021-038]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38]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1〕0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地块三幼儿园项目和地块四小学项目用地均划拨给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均为92万元/亩,竞得人需出资建设(含土地价款和建安费用),幼儿园及小学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及小学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小学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且均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三)地块五名木园项目用地划拨给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为60万元/亩, 名木园建成后,其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接收单位。名木园项目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的《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名木园项目建设履约监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管。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符合《名木园项目园林设计方案要求》的方案,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本次出让的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两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最终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7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1年10月27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8时00分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珍妮、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龚斌、覃永强
联系电话:0771-5609176、5609181、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块咨询联系人:郑斌
联系电话:0771-2802693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2号民生办公区5号楼109室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7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