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1-055地块位于良庆区良庆大道以西、夏林路以南,该地块包含450108100207GB00138(地块一)和450108100207GB00139(地块二)两宗地,用于建设坛泽村9、10号农民安置项目,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2100015号。两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17175.99平方米(折合175.764亩),其中地块一实际出让面积为60067.24平方米(折合90.101亩),地块二实际出让面积57108.75平方米(折合85.663亩)。两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450108100207GB00138宗地(地块一)容积率>3.0且≤3.5(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建筑总量10%≤100米,其余建筑≤80米;须配建不少于1处的农贸超市,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处,设于建筑的一、二层。
450108100207GB00139宗地(地块二)容积率>2.5且≤3.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滨水建筑高度第一排≤60米,第二排≤80米,其余建筑≤100米;须配建1所24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22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640平方米。
地块一、二均须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一、二均须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地块一、二均须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党群服务中心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72]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72]的规定执行。
GC2021-055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3395万元(其中地块一为17119万元,地块二为16276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注:1、位于地块二西面的450108100207GB00154宗地(地块三)为项目配建的中学用地,配建1所42班中学,不纳入出让范围,划拨给GC2021-055地块竞得人。用地面积为52619.95平方米(折合78.930亩),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
2、地块二内有一株古树名木,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落实古树保护工作,竞得人须在五象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72]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72]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1〕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土地成交现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中学建设协议书》,同时与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
(三)地块三配建中学项目用地划拨给土地竞得人,土地划拨价款为92万元/亩,竞得人需出资建设(含土地价款和建安费用)一所42班中学。
(四)地块二内配建的幼儿园和地块三配建中学项目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幼儿园及中学的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配套中学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且均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五)该项目须建设不少于119000㎡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40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84000㎡,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
(六)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190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七)竞得人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30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八)竞得人须在地块一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处,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政府。
(九)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十)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安置房部分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回建安置房的竣工验收,且项目用地安置房应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项目用地其他非安置房部分须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本次出让的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地竞买,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两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最终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建筑面积119000㎡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30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9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1年8月30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月30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8时00分至2021年9月1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珍妮、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龚斌、覃永强
联系电话:0771-5609176、5609181、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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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2021年7月30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