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将拟于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出让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信息发布如下:
一、 拟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所属城区 |
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用途及规划指标 |
1 |
高新区 |
南宁综保区丰威路南侧、华威路北侧、华兴路东侧 |
184.368 |
A、B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12%且≤15%,其余为住宅;建筑高度≤8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20-030)规定执行。 |
2 |
经开区 |
经开区高岭路南侧、国凯一支路东侧 |
82.49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2且≤3.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商业建筑占计容面积3%-5%,其余为居住;建筑高度≤8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20-011)的规定执行。 |
3 |
青秀区 |
伶俐镇伶俐工业集中区邕江以南 |
58.433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青秀2020-004)的规定执行。 |
序号 |
所属城区 |
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用途及规划指标 |
4 |
兴宁区 |
那荷路东侧、恩湖路北侧 |
122.53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0-133)的规定执行。 |
5 |
邕宁区 |
邕宁区梁村大道以北 |
57.845 |
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2.0且≤3.5,计容居住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0%内,计容商务办公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0%且≤40,其余为商业;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居住建筑≤80米,其余按≤100米控制。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48号]的规定执行。 |
共计5个项目 |
505.666 |
以上地块的详细出让面积及规划指标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二、有意者即日起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 王舟? 曹哲
联系电话:0771-5609185、 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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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