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安置相关要求
GC2020-107地块位于良庆区良兴路以北,宗地号45010810008GB00634(蓝线编号CR0113202000039),用于安置房建设,实际出让总面积55946.02平方米(折合83.919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宗地规划容积率为>3.5且≤4.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内局部建筑高度(不超过地块内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20%控制),北侧沿良庆河侧第一排塔楼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须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须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41]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41]的规定执行。
地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万元/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6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925万元。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要求
(一)安置物业主要建设标准
竞得人需提供不少于68000㎡的计容安置物业建筑面积,安置人数不少于80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0㎡,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安置住宅和安置商业均由政府按4969元/㎡出资回购;另须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680个,并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
(二)安置项目其他约定要求
1.竞得人须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17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2.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
(三)安置房单体建设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商品房的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按《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2009)3号]执行,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
(四)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文件执行。
(五)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明确建设的内容、标准、时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建设要求,协议书的履行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同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安置协议》。竞得人须按照上述《建设合作协议》《安置协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04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041],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0〕18号)等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六)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中用于安置的部分须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竣工验收,并先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建设,且在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但申请人不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取 “限地价,竞增加安置指标和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
(一)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土地最高限价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当挂牌价格等于土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增加安置指标,按投报增加安置指标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加安置指标的竞争幅度为每次2个或2个的整数倍,最后一次竞争幅度经计算为1个(本期安置用地在安置800人的基础上,可竞争的增加安置指标为95个)。(注:每个安置指标包含住宅60平方米、商铺25平方米(其中,产业商铺15平方米、物业商铺5平方米、配套公益项目用房5平方米)+人均安置机动车停车位0.85个)
(三)当竞增加安置指标达到可竞争的增加安置指标95个后,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面积,按投报安置住房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不得少于120㎡,每次投报面积须为60㎡的整数倍。
如竞得人竞增加安置指标和投报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其相关建设标准、移交标准、开竣工要求和户型等参照本期安置房要求执行。所竞得的安置指标物业和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产权属良庆区人民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在开发建设、 移交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本期地块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1月10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0年11月11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11月04日8时00分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汇、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劳沛、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95、5609159、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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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 ?????2020年10月15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