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基本情况
GC2020-105地块位于江南区亭洪路以南、南建路以西,由450105002013GB00081(地块一)、450105002013GB00122(地块二)、450105002013GB00123(地块三)、450105002013GB00124(地块四)、450105002013GB00125(地块五)、450105002013GB00126(地块六)、450105002013GB00127(地块七)、450105002013GB00128(地块八)、450105002013GB00129(地块九)、450105002013GB00130(地块十)共十宗地组成,出让总面积为190040.57平方米(折合285.059亩),其中地块一出让面积为19434.65平方米(折合29.152亩),地块二出让面积为33591.57平方米(折合50.387亩),地块三出让面积为18578.12平方米(折合27.867亩),地块四出让面积为10069.25平方米(折合15.104亩),地块五出让面积为9088.16平方米(折合13.632亩),地块六出让面积为14063.87平方米(折合21.096亩),地块七出让面积为18895.48平方米(折合28.343亩),地块八出让面积为18589.64平方米(折合27.884亩),地块九出让面积为15910.20平方米(折合23.865亩),地块十出让面积为31819.63平方米(折合47.729亩)。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六、地块七、地块八、地块九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地块五土地批准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地块十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六、地块七、地块八、地块九:容积率>2.0且≤3.1(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3%,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
地块五:容积率>2.5且≤3.5(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5%-40%,其余为商务设施),建筑密度≥20%且≤55%,绿地率≥25%(该地块绿地可在项目其他地块进行平衡,绿地总面积不减少),建筑高度≤100米。
地块十:容积率>3.5且≤4.5(其中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6%-40%,商务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2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5%且≤45%,绿地率≥25%(该地块绿地可在项目其他地块进行平衡,绿地总面积不减少),建筑高度≤100米。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1.须配建两所幼儿园,其中地块六东侧规划幼儿园用地面积约6132平方米,班数需不少于15班,建筑面积需不少于5400平方米;地块九西北侧规划幼儿园用地面积约6328平方米,班数需不少于15班,建筑面积需不少于5400平方米。配建一所小学,位于地块一西侧,用地面积约27217平方米,班数应不少于24班,建筑面积需不少于11690平方米。配建一所中学,位于地块六西侧,用地面积约28088平方米,班数应不少于30班,建筑面积需不少于15872平方米。上述幼儿园、小学、初中均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班数及建筑规模以教育部门确定的为准。2.须按要求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养老院、菜市场、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
若各地块为同一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因部分地块涉及污染土壤不外运等限制因素无法开挖地下室,可利用地面架空层停车,停车指标可适当就近平衡,并在销售时予以明确告知。涉及轨道控制范围建设应征求轨道部门意见。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0-095)的规定执行。
上述十个地块的出让起始价均为人民币89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按不少于起始总价20%计为人民币51600万元(其中地块一为5300万元,地块二为9100万元,地块三为5000万元,地块四为2800万元,地块五为2500万元,地块六为3800万元,地块七为5100万元,地块八为5100万元,地块九为4300万元,地块十为8600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项目部分建设要求
(一)本次出让用地面积为285.059亩,其中有约98亩用地(地块八、地块九、地块十)在已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南化集团收储项目258亩用地中,另有约22亩用地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竞得人须负责出资对本次出让范围内中的约22亩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若经调查为污染地块且经风险评估为风险不可接受,被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的,则须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作。同时竞得人须负责出资完成上述已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258亩用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竞得人须按照与江南区政府签订的《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履约监管协议》有关约定执行,由江南区政府负责监管。
(二)竞得人须出资配建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幼儿园、小学、中学建成后需无偿移交江南区政府,并须按照与江南区政府签订的《配套初级中学建设协议书》《配套小学建设协议书》《配套幼儿园一建设协议书》《配套幼儿园二建设协议书》有关约定执行,由江南区政府负责监管。
三、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位列前100名(以2019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由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确认函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十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上述十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并同时对十个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按单价均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录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6日18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0年10月27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8时至2020年10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谢源、齐邦龙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178、5609158(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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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8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