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将拟于近期公开出让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信息发布如下:
拟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所属城区 |
项目名称 |
面积(亩) |
位置 |
土地用途及规划指标 |
1 |
兴宁区 |
自治区储备地块(一) |
144.072 |
兴宁区那况路北面 |
该出让地块由两个地块组成,其中:地块一拟出让面积为71.716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575),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40%-4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5-1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整体≤60米;商务、住宅建筑局部高度可≤80米(占整体比例≤30%)地块二拟出让面积为72.356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城镇住宅、旅馆用地,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575),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占40%-4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5-10%,旅馆建筑面积比例占5-10%,其余为商务。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25%,整体≤60米;居住建筑局部高度可≤80米,商务建筑局部高度≤100米(占整体比例≤30%)。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0-020)的规定执行。 |
2 |
青秀区 |
自治区储备地块(二) |
29.693 |
青秀区东葛路北侧 |
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0且≤3.5(其中居住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0%-25%,其余为居住。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9-119)的规定执行。 |
3 |
江南区 |
市储备地块(一) |
52.962 |
江南区贵和路以西、沙滨路以南 |
拟出让面积为52.962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2.0且≤2.5(其中住宅容积率≤2.45),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3%,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0-006)的规定执行。 |
共计3个项目4个地块 |
226.727 |
以上地块的详细出让面积及规划指标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二、有意者即日起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三、联系方式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邦龙、覃川、林芳婷
联系电话:0771-5609178、5609196、5609160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