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3〕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南府规〔202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广西隆安县东安矿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CK2023-001采矿权位于南宁市隆安县县城以东,约95°方向、直距约9km处的东安村附近,属隆安县城厢镇东安村管辖。矿区西侧有X508县道通往隆安县,里程约11km,矿区至南宁市里程约89km,交通便利。矿区地理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7°46′06″~107°46′29″,北纬23°10′05″~23°10′35″,中心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X:2563482、Y:36476728,面积约0.3642km?。(详见表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表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纵坐标X(米) |
横坐标Y(米) |
纵坐标X(米) |
横坐标Y(米) | ||
1 |
2563545.999 |
36476569.230 |
25 |
2563260.7 |
36476504.309 |
2 |
2563511.191 |
36476611.584 |
26 |
2563193.1 |
36476502.885 |
3 |
2563523.959 |
36476749.255 |
27 |
2563179.6 |
36476509.333 |
4 |
2563600.902 |
36476820.027 |
28 |
2563174 |
36476560.960 |
5 |
2563608.174 |
36476857.745 |
29 |
2563180.2 |
36476600.756 |
6 |
2563678.475 |
36476858.036 |
30 |
2563183.8 |
36476760.178 |
7 |
2563753.886 |
36476846.089 |
31 |
2563202.1 |
36476782.691 |
8 |
2563805.877 |
36476921.569 |
32 |
2563206.8 |
36476803.085 |
9 |
2563907.255 |
36476911.537 |
33 |
2563233.1 |
36476831.425 |
10 |
2563985.337 |
36476889.121 |
34 |
2563233.6 |
36476855.527 |
11 |
2563975.293 |
36476846.912 |
35 |
2563226.9 |
36476870.223 |
12 |
2564013.46 |
36476789.629 |
36 |
2563231.1 |
36476898.914 |
13 |
2564073.223 |
36476728.325 |
37 |
2563261.1 |
36476898.459 |
14 |
2564076.409 |
36476703.024 |
38 |
2563345 |
36476874.894 |
15 |
2563891.949 |
36476576.788 |
39 |
2563435.2 |
36476856.260 |
16 |
2563815.965 |
36476489.338 |
40 |
2563437.9 |
36476826.805 |
17 |
2563808.087 |
36476416.703 |
41 |
2563453.5 |
36476766.804 |
18 |
2563775.034 |
36476360.823 |
42 |
2563467.5 |
36476728.057 |
19 |
2563656.833 |
36476314.545 |
43 |
2563485.9 |
36476627.325 |
20 |
2563599.863 |
36476344.540 |
44 |
2563482.3 |
36476576.514 |
21 |
2563527.617 |
36476301.818 |
45 |
2563407 |
36476548.108 |
22 |
2563434.078 |
36476296.404 |
46 |
2563423 |
36476514.746 |
23 |
2563349.042 |
36476294.857 |
47 |
2563476.9 |
36476511.774 |
24 |
2563274.056 |
36476355.962 |
|||
拟设矿区面积:0.3642km2;拟设开采标高:+170米至+232.01米。 |
拟设矿区范围内估算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石累计查明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472.52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364.79万吨,推断资源量107.73万吨),扣除覆盖层、预留安全边坡占用资源量24.18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14.3万吨,推断资源量9.88万吨),设计可利用资源量448.34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350.49万吨,推断资源量97.85万吨)。
该矿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本次出让矿石资源量为448.34万吨,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9年(本次出让年限9年,其中含基建期0.48年)。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方法,矿山总体开采顺序由东向西逐步开采推进。
CK2023-001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网上自行下载模板并打印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即CA证书办理咨询窗口,或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4号一楼(地铁三号线埌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10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在隆安县依法登记的公司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生产、矿产资源开采项目许可(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公司、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期采矿权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采矿权挂牌公告期为2023年1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3日24时00分。竞买申请人须在2023年1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7日17时0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3月7日(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3年2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9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2023年3月9日10时00分至2023年3月9日10时04分。
注:本期采矿权在2023年3月9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五、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报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报价资格,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具体网上报价规则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南府规〔2021〕2号)规定执行。
六、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数字证书使用方法详见《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证书使用手册》,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出让矿区范围的地质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二地质队承担,报告提供的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石设计可利用资源量448.34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350.49万吨,推断资源量97.85万吨),一经报价后,视作对地质报告可能存在的误差及矿体储量及矿石品质风险已经了解和认可,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储量核实地质报告中的矿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的开采年限,根据评估设计生产能力计算,按审批权限和储量实际可采年限出让。因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提前完成批准的资源储量开采或有效期届满后,采矿权终止。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以该竞得人名义依照采矿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承诺在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取得水泥熟料生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竞得人在准备办理采矿权登记要求提交的所需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总体保护方案明确的金额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已中标的采矿权,所缴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后第二日起18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持《采矿权出让合同》和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全部前置材料到出让人办公地点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未按时提交需要的材料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且竞得人已转让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总体保护方案进行采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遵守国家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和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及时办理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水利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后,立即筹备组织开工条件建设,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半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投入生产。同时,竞得人须按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和开发矿区,并在投产后一年内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相关要求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为满足《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如矿区周边存在爆破作业互相影响的情形的,竞得人需自行与存在相互影响的企业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满足相关法规的安全管理要求。X508县道从矿区西面纵穿,矿区界线与公路距离较近,竞得人需自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矿山开采安全。出现安全问题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总体保护方案进行采矿,综合利用矿山开采及生产中产生的表土、废渣等固废;项目生产运营及建设过程中必须满足工业固废“零排放”,禁止向外界排放废渣。
(八)本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隆安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相关材料编制、审查,“净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为127.6万元,列入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由竞得人在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隆安县财政部门缴纳。
(九)本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隆安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完成矿区用地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赔偿、补偿的协议签订。矿区范围内的相关道路、矿区用地租用费用及采矿权矿区范围或影响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补偿费用为7583625.8元,采矿权矿区土地租期30年。租金及赔偿、补偿费用由竞得人在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土地权利人签订相关执行协议并一次性支付。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因其它原因无法进行开采的,责任及风险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本次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和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本次采矿权出让未处置、未办理的有关事项,涉及山林、道路及进场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
(二)10kV东安线、35kV宝敏线高压线路经过本矿区,竞得人需配合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协调解决迁移问题,相关迁移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在迁移完成之前,竞得人需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做好高压线的原地保护措施。
九、本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十、本期采矿权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s://ggzy.nanning.gov.cn/gt/trade/home)自行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一)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1.办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1-2857019
2.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4号一楼(地铁三号线埌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10米)
联系电话:0771-5882343
(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覃先生、韦女士
联系电话: 0771-2856773、0771-2856796、
联系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1117室
(三)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黄启顺、覃永强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771-5609194、5609181
(四)隆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卢寿强
联系电话:0771-6520969
(四)网挂技术咨询:梁宝坤、曹哲、许雅鑫
联系电话:0771-5609188、5609192、0771-5609185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二楼
十二、查询网址
https://ggzy.nanning.gov.cn/gt/trade/home(网上交易系统)
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9日